法律咨询

我现在是我们市里面幼儿园的一个幼儿园老师,我当时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五年的合同,现在我马上就要到五年的劳同合同期限了,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单位上不和我签劳动合同了,那么会不会得到经济补偿金呢?请问一下2018年最新的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补偿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劳动纠纷
2018-05-04 12:06: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和公式:
    第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也就是说你在幼儿园工作五年了,不续签可以要求五个月的工资赔偿。
    第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来算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跟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那么用单位需要给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金跟员工的工龄成正比例关系。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金等与工作年限乘以月平均工资。假如你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五年,每个月平均工资1000元,那么相应的的经济补偿金就是50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