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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之前借了我两万块钱,当时写了一个普通的欠条,说好的今年2月份就把钱还给我,但是现在这都三月份了,也一直没把钱还给我,我想了解一下这个现在借钱已经超过了两年了,是不是已经超过了民事诉讼时效呢?诉讼时效是多久啊?还可以胜诉吗?

债权债务
2019-07-16 08:49:47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已经知悉你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总则》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按照你这个情况,尚未超过诉讼时效,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只要出示相关证据基本是可以胜诉的。
  • 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起诉
  • 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的,诉讼时效从其明确表示不还款之日起计算。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期限满开始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从还款到期的第二天起计算两年。如果借条上未注明还款日期的,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这个就是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 借钱时间超过两年,如果有借条关键看写的还款时间,如果到期超过两年中途没有催要就失去诉讼时效。如果借条没有写还款时间,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不还钱,经过催款后还不还款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条件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 您好,按照最新的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在租金、人身损害方面等诉讼时效为一年,但因诉讼时效已过,那就丧失了胜诉权,也就是要败诉。当然,法院是不能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的,只要对方不提来对抗,法院还是可以判决权利人胜诉的。
  • 你好,诉讼时效是从到期之日开始计算的,现在是三年诉讼时效。
  • 你好,现在没有过 诉讼时效,建议及时起诉解决。
  • 你好,建议主动积极协商处理,现在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
  • 您好,诉讼时效的起算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权利受侵害之时从表述来看,是今年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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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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