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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一直都是在外地工作,最近他的哥哥结婚,他从外地回来,但是在回来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车祸导致了残废,他想要进行伤残鉴定,所以想请问一下律师,2018年伤残鉴定新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一下。

交通事故
2018-08-18 12:18: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伤残鉴定新标准是怎样的,这个暂时没有新的标准,1、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2、评定标准:

    4.10.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 您好,目前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这一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共规定了十级伤残等级,按照不同的严重程度和对应的症状划分。
  • 有多项需要对照具体情况才能计算,可带相关材料到律师所来,具体计算 。
  • 如果因为车祸受伤经过鉴定被认为构成残疾的,可以依法获得残疾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 1.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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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