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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名字,想了解下大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我父母由于没什么文化,给我取了一个令人很尴尬的名字,并且已经给我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不便。现在我终于成年了,所以我很想去改名字,因此我想来了解一下,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吗?有清楚的人可以说一下吗?谢谢了。

婚姻家庭
2019-06-24 05:00: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改名字的流程:
    写更名申请,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
  • 你好,首先你要写一份申请写上改名字的理由,带上你现有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他们就会给你一张申请表,你到按要求填写后,交给派出所所长签字以后交给户籍民警,等待部门审核,以上就是成人改名字的大概流程和手续。
  •   一、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4、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5、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二、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3、办理时限   (1)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2)“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办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 你好,首先你要写一份申请写上改名字的理由,带上你现有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他们就会给你一张申请表,你到按要求填写后,交给派出所所长签字以后交给户籍民警,等待部门审核,以上就是成人改名字的大概流程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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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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