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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还在哺乳期内,单位要求我去上班,但是我其实不是很想在哺乳期内,上班我想要更好的和孩子相处,养成一个良好的名字关系,我想要了解一下我能够跟单位申请哺乳期吗?这个哺乳期申请的,具体的条件,还有流程有具体是怎样子的呢?

民事相关
2018-04-29 09:32:3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哺乳期上班是有对应的哺乳假期的。相关规定如下:
    1、哺乳假一年从宝宝出生后算起一年的时间,期间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5、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 你好,根据我国的法律的规定,员工生育以后,是有这个假期的呢,如果你把这个假期休完之后,那么,你就只能和范围协商,或者,你去和你的单位去请假的呢,否则,你是没有这个假期的了呢,另外,具体批准不批准,还要看你的单位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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