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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朋友在工作了几年之后自己单干,开了一家事务所,然后现在我们自己要进行一个税务的申报,我想了解一下,我们公司是不是属于一般纳税人呢?这个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是怎样的呢?法律上有没有一个规定的。希望律师能够为我解答一下,谢谢。

公司企业
2018-04-28 06:33:1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如下:1.规模上的标准:(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2.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 您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首先是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即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规模条件。性质要件方面,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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