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因为要回老家因此打算把这个公司关闭了,这里本人有一些不懂的地方,我如果辞职的话。要给公司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嘛,2018年最新的相关政策是怎么规定这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这个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劳动纠纷
2018-04-25 17:25: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关闭是需要和员工解散劳动合同的。具体应该这样做:发通知决定关闭公司,那么此刻需要和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有特殊情况,公司和员工协商好了就可以不用签订。然后需要给付员工结清工资和相关的交接工作。具体注意事情可以咨询工商管理部门。谢谢。
  •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现回复如下:因公司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是需要给予劳动者赔偿金的,并且应向员工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向其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需要注意的事项是,公司关闭后应及时进行注销登记,给员工的补偿或者赔偿金应即使给付到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