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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成都人,但是我的老婆是一个外地人,我们结婚七八年了,我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但是后来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差了,现在我们都想要离婚,所以想要请问一下律师,成都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希望律师可以帮我解答一下。

民事相关
2018-04-21 20:55: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成都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这个我要看你的实际情况,没有具体标准,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原则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收入20%--30%,没有固定收入,按所在地人均收入计算。
    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成都本地一般民众抚养子女的平均费用为标准,参照您喝您丈夫的经济条件来确定具体抚养费用。
  • 是月工资收入的20-30% 。。。。
  • 抚养费为对方收入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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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