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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妹妹跟妹夫要离婚了,原因是妹夫在外面有了女人,对此,我妹妹要离婚,但是他们两个都在外地,没有办法回来办理离婚的手续,就想问下离婚办理地点是哪里?必须在登记的民政局吗?有哪位专业人士可以为我解答下?谢谢!

民事相关
2019-06-07 19:19: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办理地点不一定是在当事人当初登记的地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所以,离婚只要到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了。
  • 你好,按照婚姻法规定,如果你的妹妹与妹夫是自愿离婚的,必须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就是你妹妹或你妹夫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如夫妻感情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双方可以离婚;
    2、如果双方对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事宜均能达成一致协议,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3、如果双方对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事宜均能达不成一致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 协议离婚是离婚的途径之一,办理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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