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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现在承包了一个工程和另外一家单位合作建一套房屋,现在这个房屋还没有建筑好,但是我们需要缴纳这个合作建房土地增值税,请问一下这个合作建房土地增值税一定要缴纳吗?要缴纳多少呢?有没有一个标准呢还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们一下,谢谢。

建筑工程
2018-04-19 22:20: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合作建房不一定要交土地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对于合作中的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没有发生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暂免征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发生了土地土地使用权的专转移,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合作建房征收土地增值税标准:分房后,纳税人按规定分别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按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 你好,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出一方出地,另外一方出资金的情况,双方合作建房,如果是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现在是暂免缴土地增值税的。但是如果建成后转让的,应按照规定依法去当地税务部门缴纳土地增值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第二条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