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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怎么办?而这套房子无法拍卖,因为房产证上除了夫妻双方外,还有已经年满18周岁的子女的名字。 房子按市场价的话,双方都不想要,因为将来这套房子还是将归属于子女,那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就会把房子总价降低标准,达到有一方愿意出资购买的程度?

民事相关
2018-04-21 19:10:4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不要房子,可以视为赠与给儿子然后去变更登记;有疑问也可来电咨询;
  • 可以协商房屋直接赠予给孩子
  • 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或者拍卖
    追问:房子有第三人名字,不可能拍卖。
    双方也不可能再居住在同一个房子里,也不能不处理房产。
    女方无工作,生活来源仅有男方工资收入,房产假如赠与子女,仅靠一半共同存款,女方将无法生活。
  • 说下情况!
  • 可以直接向夫妻双方的份额全部赠与子女。。。。。。。。。。。。
  • 先协商,谈谈价格,协商不成就卖房,和孩子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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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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