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北京闲置了一套房子,最近我一个弟弟的朋友找到我说她想要买。但是他说首先要对我的房子做一个评估,再看看要不要买。有没有律师知道最新的北京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如果进行评估要收钱,钱是我付还是买房子的人付呢?

房产纠纷
2019-04-09 23:19: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北京房屋评估费收费标准如下:
    1、对所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100以下或者100万以下的部分,则评估费按照房产总价值的5%进行收取。
    2、如果房产的总价值在100—1000万的,则1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2.5%进行收取。
    3、如果房子的总价值在1000—2000万的,则1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1.5%进行收取。
    4、如果是总价值在2000—5000万的,则2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8%进行收取。
    5、如房产的总价值在5000—8000万的,则500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0.4%进行收取。

    评估需要找专门的评估公司进行,由于您与购房者是私下直接交易,您可以与购房者协商沟通费用承担。
  • 根据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房屋买卖 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 你好,现在的房地产评估收费都是执行市场价,由评估机构自行根据市场确定每个公司根据自己的业务能力估价对象复杂程度估价目的等收费.房地产估价采取差额累进计费即按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用.并没有一个硬性的收费标准
  • 你好,我国对房屋评估收费,首先标准是1.5%但是现在很多第三方中介机构也介入来做这个评估行业,所以可以根据机构的专业性或者是评估该房子的复杂程度,双方可以协议,这个评估费用现在来说,评估费用并没有一个硬性的标准,但是可以参考。标准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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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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