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排除妨害,曾在几年前起诉过。但过后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后,单位并没有强制执行。两年的强制执行期已过。之后单位拆迁领导看补偿多了又以同样的案由,排除妨害给我告上法庭。出了一次厅后单位又撤诉,说是起诉的主体不对。如今换了个法人,又把我告上法庭。像这种情况属于重复起诉吗?法院不是重复案件,不受理吗。可不可以给他驳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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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同一事由不可以再次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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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事实和理由,不能再重复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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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事实和理由不能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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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事实和理由不能再次起诉
追问:您好。现在的情况是法院受理了。开过挺了,等于现在等结案呢。现在我还能提供资料要求驳回吗?谢谢!
解答:如果之前没有法律文书,不属于重复起诉
如果有法律文书,可以提供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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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事实和理由不能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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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