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有一个朋友,他因为贩卖毒品,然后就被检察院给提起了公诉。后来法院判决了,被判死缓,并且还给他判处了死缓限制减刑,我想请问一下这个判处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为什么一个人会被限制减刑呢?这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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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死刑的减刑有以下方面:对一般死缓罪犯实行的普遍限制,在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的表现,期满后会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对九种死缓犯减刑要从严把握、限制适用还有提高其实际执行期间,即死缓期满后因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此时,该无期徒的刑执行期间,继续适用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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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是这样的:适用对象:累犯、判处死缓的罪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而犯罪者、犯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法院在判处上述罪犯时,可参考其情节等适用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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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