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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他初中毕业就出去了,去外地打工然后认识了一个外地的女孩子,后来他们就结婚了,生了一个比较可爱的儿子,但是可能为地域原因,后来关系越来越不好,他们想要离婚,所以想请问下律师,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民事相关
2018-04-14 15:11: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如果双方均自愿同意离婚,则可以考虑协议离婚的方式
    有关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建议您的朋友夫妇先列好清单予以分割。
    希望对您有帮助
  • 一般是均分或按比例分割
  • 一般是平均分割共同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按照法律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您好 婚后的共同财产 通常是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 除非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有特别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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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