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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爷爷生前想把他的三十万现有财产留给我,但是由于他突然去世,未能通过遗嘱的方式让我继承,但是家里的长辈说我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所以,我想问一下律师,办理代位继承的相关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继承
2018-04-14 06:43:0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同一地区,可以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去办理代位继承。
    不在同一地区,就可以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公证户籍证明方来继承
    无论哪种情况,如果是未成年人,就还要由监护人出示监护人证,不同的地区的提供经过监护人证明方可由监护人行使。
    不论人数多少,代位继承时,不能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均分得遗产,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就可以多分的。
  • 您好,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您的爷爷的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您的爷爷生前的口头遗嘱如果不是在危急情况下(比如生命垂危)口头设立的,也没有见证人见证,那就不能算有效的遗嘱。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您的爷爷)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您的爷爷)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的制度。根据您的描述,您不属于这种情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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