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自考本科毕业生,去年7月拿到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的条件。通过学校的网站查询到学位申请的时间为每年6月底以前。9月按照网站上提供格式给规定的邮箱发送了申请。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回复。最近我才得知学位申请已经在去年12月结束,我又在学校网站发现了去年11月发布的关于学位申请的通知。没有发现这个通知的确存在疏忽。但是,我已经给学校公示的邮箱发过申请,却没有人回复过我。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我要求重新启动我的学位申请,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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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重新申请,以学位授予学校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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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综合案情做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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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