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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家有个舅舅刚不幸离世,舅妈于五年前已过世,他膝下无亲生儿女,只有一个收养的女儿,女儿已工作了,住在舅舅的房子里。舅舅死的突然,没有留遗书,不知道这种特殊情况应该怎么判决呢?请问房屋遗产继承继承人应该是谁呢?

继承
2018-04-16 22:51: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规定的房屋遗产继承法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你可以根据这个顺序了解到,谢谢!
  • 你好,关于你提问房屋遗产继承法继承人指的是谁的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死亡者的配偶,子女还有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才会继承。
  • 理论上为养女
  • 你好,法定继承的话第一顺位继承人先继承,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同样享有继承权。
  • 你好,这种情况应该有收养的女儿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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