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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刚刚大学毕业就签了一家公司,因为当时了解不充分,所以他现在后悔了,不想继续待在这个公司了,所以他想单方面的解除这个劳动合同,我想请问一下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金吗?一般的赔偿金是工资的多少呢?

劳动纠纷
2019-04-08 17:33:0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只有在用人单位有有下列情形的情况下,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获得经济补偿。(注意不是赔偿金而是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注意,这五种情形需要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才行。
    而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 您好,如果您的朋友还在试用期内,那么您朋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进行赔偿。如果是正式工,那么您朋友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您朋友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递交辞工书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赔偿金。谢谢。
  • 您好,提前30日通知可以解除,没有赔偿金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那么经济补偿金是按什么标准支付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正常的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赔偿的标准如下: 1、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合同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2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内,则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已经成为正式员工的,则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且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工作的交接,完成后即可离职,不需要进行赔偿。
  • 你好,一般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到期)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也不得向劳动者主张赔偿金(合同约定的培训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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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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