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公司长期合作,家公司有着合作关系,最近他们公司因为项目需要投资,所以融资了很多钱,然后我们公司完全是做的他们的担保人,现在他们好像是不能还钱了,因为这个项目失败了,好像我们公司是要承担连带债权,我想请问一下连带债权类型有哪些呢?我们应不应该承担连带债权呢?

债权债务
2018-04-12 16:39: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现回复如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担任保证人时,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为一般保证,则默认为连带保证,因此若您公司在承诺当担保人时没有做特殊约定,则确实要承担连带责任。连带债权还有共同侵权引起的责任承担、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等。
  • 你好,具体还是要看下你们两家公司之间的担保协议到底怎么约定的,如果担保所有的债权,则可能要承担所有债权的连带责任。
  • 您好,具体按照担保协议或者合同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就是连带保证,建议及时来电咨询
  • 你好!连带债权类型有:一、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二、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三、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四、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五、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六、主债与从债,七、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希望能够帮到你,谢!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