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层三楼有平台,楼下是商铺。楼下漏水(实则是物业防水没做好)但商铺业主上来看了说上面种了些花草、搭了个可拆卸的凉亭、水池,趁我们不在家把东西全拆了,请问公共财物谁有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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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追问:目前是拆了亭子和铺在地上的木板,还有石凳子挪了地方,意思他家商铺楼上要一个东西不放。这些是物业上的人动手的,当时我们不在家。昨天打电话说还要拆水池和花台。这些都处理好了再来修漏水问题。隐约听到商铺业主是某供电局或邮电局退休干部。
解答:实在不行,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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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