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和我婆婆是重组家庭,双方都有子女,当时我公公家要拆迁,所以我婆婆的户口也搬了过去,最终户口上就有我公公,我婆婆,还有我公公的女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了一个人40个平方的政策,我公公的女儿情况又比较特殊,所以最终拆迁办总共给了240个平方,她160。我公公40。我婆婆40。因为是重组家庭,并且双方都有子女,所以当时就说好,我婆婆单独拿一套60平的,其余的就随便他们怎么分,现在最终结果是,她拿了129.我公公88,我婆婆60.她女儿要把我婆婆把多出来的20平的钱补给拆迁办,并且要按现市场价补差价给她,这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