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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公司说的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时间。但在这里工作了一段时间才发现经常要加班到晚上八九点,不知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烦恼,我想知道上班时,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是怎么确定的?对于这种事,大家的看法是怎样的?谢谢回答!

劳动纠纷
2019-05-04 03:22: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上班时间又称为劳动时间。我们的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那么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有一天休息日。这些时间称为工作时间,除开工作时间的就是休息时间。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 职工上班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的具体内容: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职工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工伤职工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公司法中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且用人单位是需要保证每周劳动者是有一天休息的。你工作每天要加班的话,有可能是因为你工作效率低的原因,如果不是你可以申请加班费或者到投诉你公司。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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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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