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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一个表弟,他娶了一个女孩子,但是她们两个人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也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是现在他们两个人想要离婚,所以想要请问一下律师。没有结婚证离婚怎么办呢?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民事相关
2018-04-09 14:14: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要看双方当事人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时间节点是否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根据民政部公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离婚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综上:(1) 1994年2月1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的关系被确定为事实婚姻,解除事实婚姻适用解除一般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即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2)1994年2月1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只是同居关系,如不想要继续一起生活,只要分开即可,关于孩子和财产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你好,如果你没有领取结婚证,那算是事实婚姻,如果双方都到了法定年龄,可以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就可以了。但是现在你是希望离婚,并没有办理结婚证,你可以直接走,如果你想要分割一些财产的话,也可以双方经过协商分割就可以了。谢谢
  • 分开即可
  • 你好,假如你们之间没有办结婚证的话,那么你们就不是法律上明确意义的夫妻。其实在法律上你们根本就没有结过婚,所以这种情况也就谈何离婚。你不想跟他过的话就直接走就行,你们根本就不是法律上真正意义的夫妻。没拿过结婚证的婚姻法律是不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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