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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爷爷生前把他的遗产留给了我的姑姑和我的爸爸俩人,现在他们对分得遗产做了登记,但是,我还是想问一下律师,办理财产继承的手续有哪些?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财产继承权的内容的呢?希望律师能够帮忙解答。

继承
2018-04-09 14:49: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爷爷的遗产留给了您的姑姑和父亲,那么自您的爷爷去世之后,您的姑姑和父亲就已经取得了这些遗产的所有权,这些遗产如果包含不动产和需要登记的动产,继承人则要去变更登记,现在他们已经登记完毕,就无须再办理什么手续了。谢谢!
  • 如果你爷爷留下遗嘱的,而且遗嘱是有效的,就只能按照遗嘱办理,只有一条:如果遗嘱中没有给无劳动能力的人留下必要的财产的,这个无劳动能力的人就有权要求分得必要的遗产。
  • 您好,根据您所咨询的有关办理财产继承的问题,为了保证财产继承更具有法律效力,建议可以进行财产继承的公证,提交相关资料,有亲属的证明,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在最后需要继承的时候,可以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可以办理财产的过户手续或者划拨手续的。
  • 您好 如果你们对遗嘱的内容没有异议,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然后就可以按照遗嘱来继承
  • 你好,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办理公证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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