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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要辞职去另外一个单位上班,但是当时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好像这种只能够是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请问一下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呢?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的话,那么解除的时候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还希望律师可以指导一下。

劳动纠纷
2018-04-08 19:51:5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事实劳动关系是可以解除的,如下:(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应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谢谢!
  • 您好,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有您单方解除和双方协商解除及您单位单方解除。您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是您的单位对您解除劳动合同时,才会给予您经济补偿;或者是您与您单位经过协商给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又没有合理理由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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