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的爷爷奶奶前几年已去世,名下一套房产一直未处理,爷爷奶奶有3个子女。我父亲于近期去世,因此,我和我妈成为这套房产的转继承人。目前爷爷奶奶的其他2个子女想处理这套房产。有几点想咨询您:1. 我作为这套房产的转继承人是否和其他人共有这套房产的处置权?2. 其他两个爷爷奶奶的子女提出他们已找到有意愿的买家卖掉房子,价格为60w,并称买家愿意在签购房协议时支付20w订金,他们会给我们这20w,但需要我和我妈先放弃继承,因为他们认为签房屋买卖合同时只挂一个人的名字更方便。我同意拿20w退出,但是否有稳妥的办法拿走这20w(比如写个协议表示在收到20w的同时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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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理论上,您身为转继承人,是有权处置您父亲应当继承的那部分财产的,建议通过法定程序签订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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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进行协议公证,只要双方签署协议,即能得到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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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爷爷奶奶无遗嘱的情况下,1、有权;2、可以的,对内有效
追问:对内有效是什么意思?有什么风险吗
解答:对内有效意思是你可以和与你签订协议的两个爷爷奶奶其他子女进行约定,但无法追及到购买你们房屋的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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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属于房屋折价款,也不是放弃份额。
追问:您有什么建议方案能够让我的权益得到保障吗?
解答:房子先加名,然后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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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先写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建议直接签订协议明确由另外两个子女支付给你们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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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共有的。可以签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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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款是60万,你可以拿到三分之一,具体协议可以委托律师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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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双方能都能打成协议最好并且需要大家多认可房屋现在的价值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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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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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即可,如果不放心可以采取律师见证的方式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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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