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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总公司在杭州,我是去年9月份他们在甘肃省天水市办理筹备处的时候招聘进去的,进去之后也没签劳动合同,说好是每个月25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年前工资一直是在月底之前就发了,直到过完年我们是2月11号到24号放假,放完假后,2月25号上班,因为刚上班,我们也没有催着发工资,直到3月1号工资还没发,我就问了一下,说是5号之前就发,到5号了之后他又说15号之前一定发,到15号又推到22号,我问得太频繁总公司那边又说要么就等要么就辞职,辞职的话月底之前一定发1月份和2月份的工资,因为当时怕不发工资,我想的是如果22号发工资我就月底辞职,结果到22号了还没发又说月底发,我就说那我月底辞职,结果到月底了还没发,我四月1号交的辞职报告,一直到现在我1月份到3月份的工资还没发,我在浙江省网站上投诉了,网站给我回复的是让我携带相关证件、证据等材料向江干区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反应,因为我本人并不在杭州,也不太方便去杭州,我该怎么做才能要回工资

劳动纠纷
2018-04-09 19:52: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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