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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保险公司给20多领导做午餐菜连采购,每天7个小时多每周至少35小时,每月开工资,去年公司和我签一年《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今年三个月没签,三月末公司借口搬家说:我的临时用工协议到期、自行结束,没提前一个月告知我。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8-04-09 2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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