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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开了一家公司,但是这个公司今年特别的不景气,而且已经快要破产了,这个时候我的妻子也不想和我继续承担下去,她想和我离婚,我想请问一下现在我们离婚的话,离婚债务怎么分配呢?我和他目前已经在外共同欠下了50万元,我要一个人承担吗?

民事相关
2018-04-08 02:09: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你能够证明他们的借款合同是明确约定的个人债务,否则你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你好,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那么相应的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夫妻双方两个人都是有偿还的义务的。一般来说都是一人还一半,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想一个人全部承担了,这也是可以的。
  • 你好,一般来说夫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债务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要求两个人都有义务偿还。而且夫妻双方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当然如果一个人想要全部把这个债务还了,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的。但是一般来说都是一人还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