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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债务分割法律规定,内容有哪些?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债务分割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最近我因为和妻子感情不和,所以在法院打离婚官司,但是我们有些家庭债务,不知道会怎么分配。结婚的时候我们借了一个朋友十万,现在还有五万没还,房贷车贷每月有四千。有懂的人和我说一下吗?谢谢了。

民事相关
2018-04-08 21:24: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 你好,根据我国相关婚姻法律规定,只要没有特殊情况,那么婚后产生的债务就是夫妻两人共同的债务,如果离婚,应当共同偿还。另外就是,离婚前双方签订了协议,说明清楚债务偿还分配,则可以按照协议来还。
    离婚后可以两个人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行,就可以上诉法院,由法院来处理。谢谢。
  • 你们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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