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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亲戚,上个月被抓,将被检察院以抢劫罪的罪名起诉到法院,他一共抢了三次,最后一次没有算是抢劫未遂,不知道这种情节未遂的情况会不会对他的最后的量刑有影响。所以,想请问律师,多次抢劫一次未遂会减轻刑罚吗?

刑事案件
2018-04-06 10:30: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提问已知悉,现回复如下:您亲戚因为曾经有两次既遂的抢劫行为,因此抢劫罪已经成立,现在要关注的就是量刑问题,因为多次相同的行为只定为一个抢劫罪,但因为有一次是未遂的形态,因此在量刑上会稍微减轻一点点,但幅度非常小。
  • 您好!关于多次抢劫一次未遂是否会减轻刑罚的问题,多次抢劫本来就是抢劫罪一个加重量刑的情形,即使你是有一次未遂,法官可能也不会减轻刑罚,但也有可能根据这个情况酌定量刑问题,最好还是提出这个问题给法官加以参考。
  • 抢劫罪是行为犯,不但侵害是财产权,还是人身权,一着手,就是既遂。如果构成抢劫,量刑起步就是三年以上。
    3、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减轻处罚。不判的可能性很小。
    4、建议请个律师来帮你们。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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