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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亲戚,三十多岁了他和他的老婆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但是他和她的老婆关系不太好,最近在闹离婚。但是他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她想到了抚养权的问题想问一下律师,没正式离婚抚养权变更要怎么办理?谢谢律师。

民事相关
2018-04-09 13:53:0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正式离婚的话,抚养权的变更是没办法办理的。因为没有正式离婚的的话,您亲戚与其妻子的夫妻关系就还没有断裂,那么双方就都还有抚养权。此时抚养权是无法办理变更的,因为抚养权不是在其中一方手中。必须要在正式离婚,抚养权在某一方手中后,才能办理抚养权变更程序。
  •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没有离婚,抚养权是共同的。
  • 没离婚两人都有抚养义务。
  • 你好,目前来说,你的亲戚现在。还没有正式的提出离婚。那么是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的。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上没有离婚的话那孩子的监护人,理所当然的就是双方父母。如果是离婚了的话再涉及到抚养权变更的问题。所以哦,想要到孩子抚养权的话就要在离婚的时候争取。
  • 1、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只要双方写一个变更协议,孩子抚养关系即可变更。
    2、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取得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法院支持,要依据起诉的事实、理由提供相关证据,这个证据应当充分证明属于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 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注意:(1)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3)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离婚后,父母如果不能协议变更抚养权的话,此时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便只能去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因法律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此外,如果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且对方也不同意时,即使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法院也不会支持您的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 没正式离婚是什么意思,是没办理离婚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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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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