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我三月一日辞工,三月八日走人,当时公司拖欠了我三个月的工资,即去年十二月,今年元月,二月的工资,还有去年六,七,八,九月的社保,经过劳动监察大队的调节,已经付了去年十二月,今年一月的工资,但是扣了我二月份十五天的工资,请问我二月份工资该扣了?

合同纠纷
2018-04-02 21:10:0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有权申请进行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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