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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最近吧我老家拆迁,所以我就得了一笔拆迁款,所以我就到城里买一套房子。这个房子我都看好了,钱我都交了,可是呢,那个卖房子给我的人就说想要给我签个房产合同。可是我没签过啊,明天就要签合同,所以我就想去问一下律师,签房产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

房产纠纷
2018-04-02 22:09: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注意事项一:谨防面积缩水。
    注意事项二:谨防代缴税费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约定“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如果购房人选择由开发商代缴税费,最好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向购房人出具缴纳税费发票等凭证,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
    注意事项三:预防经济适用房小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风险。
    注意事项四:不要误将开发商资料备案义务等同为办理房产证义务如果购房人要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应当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注意事项五:交房不等于交钥匙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条,在交接商品房时,开发商应当提交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签署房屋交接单。根据该条款,开发商交钥匙并不意味着已经履行了交房义务,如果交钥匙后开发商仍未完整提交约定的两书或证明文件,开发商应当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六:明确会所、车库、杂物间等附属物的归属。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建议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商品房附属的车库、杂物间等是否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是否可以办理相关权属证书。
    注意事项七: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条件。购房人签订合同时一般选择“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房屋交付条件。验收合格是指商品房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联合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不等同于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更为严格,五家单位联合验收合格仅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之一,此外,开发商还需要取得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的许可文件以及其他资料。律师提醒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之一。
    注意事项八:明确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达到使用条件的日期,并规定违约责任。
  • 您好,您这种情况需要注意这几点:1.最好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2.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3.交房时一定要拿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而看房的时候,准备身份证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买房前需要看开发商的这几个证件: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谢谢。
  • 1.观察开发商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重要事项是否写入合同中。2.注意隐含的推定。3.手写优先于印刷。4.地址联系电话应准确,如有变更要及时通知。5.竣工认定: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认定备案书》为准。6.交付期限是否有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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