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房子是2014年付的全款,合同是2015年12月30日交房,2018年元月说是交房,我过去看了说是我的那套卖给别人了,另给我挑一套。说是20天解决?到现在一直没有给我回复,我不想要房子了,想解除合同。怎么办? 还有我的房子是开发商抵给卖水泥的房子,卖水泥那人给我从售楼部出的合同跟收据。

房产纠纷
2018-04-02 21:05: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合同上有没有明确房号信息?是商品房?可以起诉追究违约责任,返还房款、利息,还可以要求支付已购房款一倍数额
    追问:有房号,楼层。都有。我们老百姓不懂法。想问问找人写张诉状递交上去。还需不需找律师?找我们当地的律师,听人说是先交钱。我也没钱!
    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
    十九、房屋涨价损失与一倍赔偿的并用

    出卖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的违约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买受人要求同时赔偿房屋涨价损失和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损失的,可予以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卖人有证据证明两项赔偿数额相加过分高于买受人所受实际损失的,可以酌情降低赔偿总额。
  • 你好,最好是能看一下你们之间的合同。
  • 你好,可以直接起诉要求退款并赔偿房款一倍的损失,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
  • 你好,起诉处理。
  • 你好,合同上是你跟谁签的呢
    追问:合同是朋友帮我办的。现在朋友说卖水泥的给我另要一套房,说清明过后他们就能解决给房子。
    问题是我给他说了我不要其他的楼。还是那栋楼。我的是18层,现在我给他说跳到底一点的楼层。还有个问题是合同是118平米。现在说那栋楼整个118平米都大了16平米。我老公说大了就大了,总比没有房子。可我听说有大超过%0.3的就不掏钱说法。我们现在也是有点晕
    解答:你好我问的是合同你是跟谁签订的。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