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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公因病去世了,他生前将他名下的房产进行了遗嘱分配,同时他把这份房产遗嘱拿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我想问一下律师的是,房产公证遗嘱办理继承有没时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份公证遗嘱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

继承
2018-04-01 18:34: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遗嘱经公证后,一旦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才开始生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一般会通知其他继承人,询问他们对遗嘱有没有异议。如果其他继承人不予配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的时间限制就是继承诉讼的时效,最长为20年。
  • 您好,是这样的遗嘱公证是一种遗嘱形式,不存在有时效之说,只是继承权行使有时效。因此去法院起诉遗嘱本身时效你不用考虑,你需要考虑的是遗嘱效力,以及诉讼时间成本等情况。遗嘱公证是随时都有用的,但是要看您怎么处理。
  • 你好。关于这个问题,老人生前订立的公证遗嘱,内容和程序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老人去世时,遗嘱就生效了。你可以拿着公证书和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如果其他人有质疑,只要公证书合法有效,最终房产还是会属于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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