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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前,我和同事一块上下班,由于近期工作较多,任务比较重,压力比较大,每天需要站4-5个小时,同事出现身体疲劳的状况,精神状态也不好。就在两天前,下班后到商品城购买和审核办公场地物资的时候,骑车车路过高架桥时,被后边的后边车辆撞上,跌下车,导致小腿骨折。同事下个申请工伤认定,我想问上下班途中工伤需要什么材料作为认定依据?

劳动纠纷
2019-03-28 21:49: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上下班途中工伤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以上谢谢。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满足下列具体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为以下条款: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劳动者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认定我工伤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劳动者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的时间之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中。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 你好,关于你提问在上下班途中工伤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书,上下班途中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复印件,还有受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像劳动合同,工作证等。
  • 根据你的描述,你这不属于上下班途中,是属于因工外出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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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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