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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出了一些情况,他的一个远房表哥在工地作业时被钢筋砸到,然后及时送到医院抢救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他们家人现在都十分的伤心。现在因为要销户,所以就要认定工伤死亡的时间,关于工伤死亡时间认定,2018年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纠纷
2018-05-15 15:33: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话,那么算作工伤死亡。这个的死亡时间需要结合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来判定是否属于因工伤死亡。另外,还得看单位有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流程及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事故调查报告  二、事故人或直系亲属申报的  1、工伤认定申请表1式2份  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  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6、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7、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三、如属下列情况,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需另提供以下材料  1、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原件并复印件)  2、属刑事案件的,法院、公安部门(派出所)的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3、属职业病的,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并复印件)  4、属维护国家、公众利益的,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属革命伤残军人的,需提供因公或因战革命军人伤残证和旧伤复发证明(原件并复印件)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出差、开会等的通知)  7、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书。
  •   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  (一)申报工伤事故  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间可延长到30日。  3、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没有可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可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  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须经企业签字后报送;如果企业不签字,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报送。  (二)认定工伤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和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后,应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0日;  2、认定工伤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2)指定的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  (3)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三)书面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申请人。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3)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二十条 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 您好,关于您的工伤死亡时间的认定问题,法律没有直接的规定。确定死亡时间应该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或者法医等具有资格的主体来认定。有关的单位也有义务出具死亡证明,并且相关证明材料上应该写明死亡时间和原因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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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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