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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有一个员工从单位的钢架上面摔了下来,然后现在经过工伤鉴定,鉴定为二级工商这个伤是可以说是非常严重了,他们和家属协商了一下,决定要一个二次工伤赔偿一次性处理,请问一下二级工伤赔偿一次性处理标准是怎样的呢?

劳动纠纷
2018-03-31 12:20: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其实2018年的二级工伤赔偿一次性处理标准是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希望大家生活愉快。
  •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现回复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等级评定标准严重程度自一级到十级分布,所以二级工伤确实是十分严重的,鉴定为二级,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可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标准大约为22个月的工资。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不支持一次性补偿,享有以下待遇:r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r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r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r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5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r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r8、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90%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9、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r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r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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