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本人离婚后、给子女转户口婚内女方不经我同意、暗中去上他女方户口、当时上了就算啦!现法院同意我抚养两个、我去把户口转回来、在派出所户籍登记第一个女儿、父亲名不是我、是在我这出生、并抚养、现已鉴定不是亲生、属婚前怀孕后、再经人介绍相识才结合、属婚前欺骗吗、现女已十四岁我也不要了、能得回抚养费吗?名誉、精神、损失费吗?能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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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系女方隐瞒或婚后与他人所生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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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得回抚养费,不得名誉、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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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追问:目前情况大概能要多少钱、按目前法律、究竟都做了啊!多年夫妻、能不用法律、能私了日后好相见、婚后还生有子女、给个大概的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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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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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