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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舅舅他是一个包工头和一家单位签订的一个建设工程合同,但是后来对方单位去起诉,他说是他延期交工程,所以说导致了他们的一个实际的损失要求,我舅舅进行赔偿,我想要了解一下最新的2018年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有哪些呢?

合同纠纷
2018-03-30 23:04: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这个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7月4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01年11月5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3月8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04年2月3日)

    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年10月20日)

    附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你舅舅是因为延期交工程导致该单位的一个实际损失,根据最新的2018年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规定,承包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因而您舅舅过错导致其损失,可与该单位协议损失赔偿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第五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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