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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之前进行了一次建筑工程的招标,后来中标的单位,他们说希望我们能够在合同的工程期开始之前给他们付一笔款当做是首款也是定金,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们单位不支付可以吗?这个工程预付款法律上有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呢?

建筑工程
2018-03-29 15:32: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说的情况是这样,其实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多多了解。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其实2018年规定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得高于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30%,一般为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10%,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应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而且预付款不得用于与本合同工程无关的事项,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希望我的介绍可以帮助到读者朋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