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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工地上上班,每天都挺辛苦的,但是我们老板居然还拖欠工资,还一直拒支付,所以我就起诉了他,后来他给我好说歹说,我觉得他也不容易,就直接调解了,但是他劳动调解后不履行,我还能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吗?谢谢律师

其它综合
2018-07-21 08:38: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继续申请仲裁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相关规定,你和老板之间在进行调解之后,两个人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可最后又出现了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这种情况,你可以再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谢谢。
  •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 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不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了,法院诉讼是最后一条可以维权的途径,公司不履行,可以持调解书,前往该法院的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需携带原审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写明需要强制执行的数额,提交执行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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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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