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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在大学里面有一个是有她说跟我借2000块钱,他要创业,然后我就把钱借给他了,毕业之后我们也没有怎么联系,现在马上就要到还款的期限了,我希望他能把钱还给我,但是听说他已经把他的钱要借给了别人,我想要行使我的债权人撤销权,但是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

债权债务
2018-03-27 17:08: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其次,根据你描述的情形,即使在一年内行使,也未必能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条件之一是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也就是说他的行为使得你的2000块无法偿还,但是他本身的个人财产去除掉借给别人的2000块,一定还有不止2000块,他的全部身家加起来是足以偿还你的欠款的,建议在借款到期后,直接请求他还款,无论他把2000块借给了谁,不需要考虑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事情。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帮你起诉
  • 您好,首先告知您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是合同法第74条,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是1年;
    其次要告知您的是您所描述的这个情况不属于债权人形式撤销权的情形,债务人合理的借款给他人的行为一般不属于侵害您的债权,除非债权人恶意转让财产以致于不能清偿你的借款。
    建议您直接起诉债务人就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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