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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的王大伯,10年前的时候自学过针灸穴位,平日里面邻居们有什么腰酸腿痛的就爱找他扎几针,后来王大伯在我们村开了一个针灸馆,生意很好,但是他始终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2017年的时候王大伯针灸出现了一次事故,被别人以非法行医罪告了,请问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村的王大伯算吗?

医疗纠纷
2018-03-27 07:13: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非法行医一般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但不是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就要被立案追诉,要同时具备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立案(也就是立案标准):(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您好,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您的描述王大伯应该是没有医生职业资格的,所以重点就在那一次事故的严重性,只有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才能构成这个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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