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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家房子不在政府规划拆迁范围内,可在他们施工过程中导致房屋地基严重受损,在政府和我个人双方协调赔偿未达到协议之下,他们二次施工,双方引起冲突。导致我母亲高血压住院,现在我母亲还在住院治疗阶段,施工方停止交费。我该怎么办。

征地拆迁
2018-06-14 18:45: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 商铺拆迁赔偿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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