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前两天我到人寿保险公司去咨询了一下,我想要买一份人寿保险是买给我的女儿的是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签订人寿保险合同,听说签订保险合同有很多的注意事项,还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关于签订人寿保险合同的相关事宜。

保险纠纷
2018-03-26 18:40: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在人寿保险中,投保人对以下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还有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假如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即您作为投保人,只能为以上这些人购买人寿保险。还有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同时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16岁以下少年儿童、精神病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上述两项规定限制。受益人可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如果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基本就以上这些。
  • 您好,如果您要购买人寿保险合同的话,建议您注意以下的一些事宜:1、选择合法且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选择合格的代理人,谨防保险诈骗,看清对方的资质;2、要注意保险责任和责任的除外事项;3、要注意保险受益人、生效时间等;4、一定要有自己亲笔签名,不要由他人代签。
  • 1、选择合法的寿险公司。

    2、选择合格的代理人(营销员)。

    《保险法》第119条规定:“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请注意检验代理人(营销员)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展业证书和身份证。

    3、谨防非法经营机构的保险诈骗。

    消费者应当购买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有合法营业机构的保险公司的产品,在办理投保时,尽量到其营业场所查验其是否具有中国保监会或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谨防非法经营机构的保险诈骗活动。

    任何境外机构未经中国保监会核准,未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设立合法营业机构,在中国境内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均属违法。消费者如购买其产品,保险权益将得不到境内法律的保障。

    4、选择符合您自身需要的保险,要注意从“需要”出发。

    5、看清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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