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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了5车追尾的,我很不幸的是其中的一位,人没事可是车被撞的还是蛮厉害的。请问2018年最新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流程是怎样的?这种交通事故我是不是可以直接交付给我的保险公司处理就行了啊?

交通事故
2019-07-08 17:32: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交通事故不能只是交给保险公司处理。2018年最新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流程是这样的:
    一、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三、定损估价。
    四、提交索赔材料。
    五、赔款的计算和审核。
    六、领取保险金。
    七、协助追偿。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依此规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撤离现场,自主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事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说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不适用调解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您好,您应该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到现场勘察,检验,然后定损估价,然后您要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方便保险公司核实。
  • 如果损失较大,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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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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