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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一个单位里面上班,然后不小心受了工伤,单位当时已经是给我申请的,工伤认定了,但是一直我没有拿到红香工伤保险赔偿,听说还要进行职工工伤保险认定我不知道这个职工工伤保险认定的意义何在?请问一下2008年法律上关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

劳动纠纷
2018-03-25 06:16: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你好,应该不是工伤保险认定,是工伤认定吧?工伤保险是由公司来缴纳的。我建议你去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若社保部门鉴定为工伤,你才可以向公司要求工伤赔偿的,这就是鉴定工伤的意义。社保部门发出认定为工伤的通知书时,你应当在15天内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还有能证明是工伤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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